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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例房贷断供诉讼被误读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8-12     字号:    


 

    原本应于今日开庭的深圳“首例断供案”被告知延期审理的同时,被告业主又与代理律师解除了委托关系,这让该断供诉讼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被告的原代理律师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刘子孺处获悉,法院至今尚未告知其具体开庭时间,但该业主一直积极在与提供房贷的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进行沟通,希望能与银行方面达成和解。

    刘子孺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该业主去年总共买入4套住房,其中两套住房以其妹妹的名义购买,他本人提供借款担保,并由他偿还房贷。由于去年高位买入的浪琴屿花园房价持续下跌,使这套房子已变成“负资产”,于是这位业主年初开始断供了4个月。随后,银行一纸诉状将兄妹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190万元贷款。

    这起断供诉讼一浮出水面就被媒体解读为深圳“首例断供案”,更在近期被炒得沸沸扬扬。

    不过,深圳南山区法院内部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房贷断供诉讼由来已久,上述“断供案”有被误读的嫌疑。

    《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南山区法院披露的开庭预告中粗略统计,8月1日到9月5日的开庭案件中,就有13起涉及银行起诉个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虽然不能单从案由判断案件是否属于房贷断供诉讼,但此类诉讼并非个例,该法院每年受理的房贷断供诉讼就有两三百宗。”上述人士表示。

    不过,作为深圳楼市“断供”现象被曝光后首例浮出水面的“断供”诉讼,此案的进展备受各方关注。

    按照刘子孺的说法,目前业主和银行最大的分歧在于,银行要求业主全部还清所欠贷款,而业主由于资金紧张,只能保证将未还贷款保持在3期以内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刘子孺表示,被告于8月8日与他解除了委托关系,但他并不清楚被告解除委托关系的原因,而目前银行方面也没有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第一财经日报》昨日多次尝试与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联系,但该行表示不便接受采访,记者也未能与其深圳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取得联系。(文/谢少萍)(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jo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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